退款政策
第一条(适用范围)
这项政策是AFJ 珠宝首饰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经营E.C. 本政策适用于购买者(以下简称“客户”)与本公司之间有关本网站上的产品(以下简称“服务”)的退货、换货和退款(以下简称“退款等”)的交易。
若本政策与本服务制定的《使用条款》、《购买指南》等有冲突的,以本政策为准。
第2条(退款的对象和条件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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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不接受因客户情况(与图片不同、尺寸不符、订单错误等)而导致的产品退货、换货或退款。下单时请仔细核对详情后再下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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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管有前款规定,我们仅在以下情况下接受退货、换货或退款:
(1) 如果您收到的产品与您订购的产品不同(发货错误)
(2) 如果产品在抵达时损坏或弄脏
第3条(退款等手续)
- 如果您收到属于前条第2项的商品并希望获得退款,请在收到商品后7天内(包括到达当天)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我们的咨询台。
- 我们将向您发送一个“退货授权号(退货授权)”将予以公布。
- 客户必须按照我公司指定的方式退回产品,我公司收到退回的产品并检查后,将决定是否退款。
- 一般来说,一旦确定可以退款, 14 个工作日内 我们将按照您指定的付款方式(与原始购买方式相同或我公司指定的方式)处理退款。请注意,如果您希望使用原始购买方式以外的付款方式获得退款,您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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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本公司判定该产品被冒用或虚假申报,我们可能会拒绝退款等,并将产品退回给客户。
第4条(退货运费及手续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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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第2条第2项的退款等情况,本公司将承担退货运费及再次配送运费。
第五条(无法退款时)
如果符合下列任一情况,即使有第 2 条第 2 项规定的理由,我们也无法接受退款等。
- 如果您在收到产品后 7 天后联系我们
- 如果由于客户的责任而导致产品损坏、弄脏、改动或丢失。
使用条款(有关定制和加工产品的重要事项)
通过此服务销售的一些产品是定制产品,使用客户提供的材料和纪念品单独加工和生产。请在下订单前阅读并同意以下内容。
不。6文章(关于取消/不可退货)
对于定制产品,我们将在您的订单确认后立即开始碳化和合成加工过程,因此我们不接受订单确认后您保留的商品的取消、退货、退款或退货。
客户提前承认了这一点。
不。7第三条(委托事项处理风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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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管我们在加工时非常小心,但在加工前的检查或加工过程中,可能会因以下原因而导致加工困难。
(1) 如果寄存的物品被确定不适合碳化
(2) 若因不可抗力造成保管物品损坏或损坏。 - 如果前款适用,我们将及时联系客户并讨论替代材料的准备。
不。8文章(不可退款物品的澄清)
由于加工过程的性质,前条规定的定制产品和加工产品,无论完成情况或结果如何,均不予退款。但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情况除外。
不。9文章(条款变更)
本政策的内容可能因法律的修改、服务内容的变更、物流及处理费用的变更等而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进行修订。修订后的内容自在本服务网站上发布之日起生效。